5月8日上午,为助力珠海打造国际宜居城市、构建枢纽型网络化综合交通体系,我院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孔令斌先生,举办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讲座。珠海市政协、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领导及我院副院长陈思宁、谭文杰出席了会议。
孔令斌从标准的编制过程、城市与交通发展特征、本次标准调整情况、标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与分享,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为珠海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孔令斌提出,目前我国发展进入新时期,将进一步推进以绿色智慧为核心的发展方式转型。随着城市与交通空间逐步进入以存量为主的发展阶段,城市交通特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交通的建设既要应对需求的变化以引导城市发展,还要促进绿色交通主导的交通方式转型,提升交通服务品质。随着新城市空间规划体系的提出与完善,交通规划作为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转型要求。
在此背景下,综合交通规划的目标、路径、内容与方法都应做出相应的调整,要将传统的增量规划技术逻辑转变为存量规划技术逻辑。因此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中从目标、指标、设施分类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首先,将城市交通发展目标调整为“引导空间开发、支撑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与有序组织”。鼓励有助于缓解交通拥堵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鼓励绿色交通优先、公共交通优先;进行交通需求管理,对私人交通出行进行成本管理,从而引导出行者的出行选择。
其次,采用“通勤出行距离”衡量职住平衡,将大城市看作由多职住分区(中心)组成的城市组群进行规划。
三是基于交通特征和设施功能为基础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条件制定差异化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