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政设计分院组织部分员工参加《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下文简称为《规范》)线上宣贯培训课,主要目的是使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规范》的修订内容、修订原因,能够在后续设计过程中更加合理地使用《规范》;其次交通标志关系到所有人的日常生活,本次宣讲也可以作为个人知识的一次拓展。
本次培训为《规范》主编、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进行讲解,内容主要为:
1. 背景:简单介绍在国际上交通标志的形式、相关标准、公约等;介绍我国交通标志的历史;以及本《规范》的历次修订。
2. 修订原则及交通标志的要素:人因、颜色、形状、字符、逆反射性能等;
3. 修订内容:相对2009版本次新增的内容、修改的内容、删除的内容等;
4. 总结:新标准的使用、勘误。
在本次修订遵循的几个原则中,首先是“符合人的能力”。上完整个课程之后,能够发现这一点就是整本规范的根本,一切规定、标准都首先要满足让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识别标志信息,并能采取相应行为的要求。那么在设计过程中也要遵循这个原则,明确设计是为人服务的,是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
修订原则
另外原则中特别提到一条“导航的广泛应用以及路网的成型,有区别的导向”。这跟以前是不同的,关于导航的差别非常大,以前的导航不像现在智能手机的导航这么普遍,那时车上的导航,还要定期地去更新,另外那时候的路网也没有那么成熟,导航跟路网的匹配也没有那么好,而现在导航的广泛使用,对于指路标志的设置这个需求也降低了,所以在标志标线,尤其在标志的相关的信息上面,《规范》主编人员希望能够更简洁、更符合人的能力,符合人因,所以在这次修订的时候,就考虑到导航的广泛应用和现在路网基本上的成熟,那么在指路标志这一方面将会进行有区别的导向。在城区这种导航应用比较好的地方,就将标志上的信息尽量简化,跟导航去匹配;对于偏远的地方,导航没有十分精细,那么必要的信息仍要标示。
整个课程中占用篇幅最大的还是对《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修订重难点解析及案例介绍。
首先着重强调,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原则:
a)满足道路使用者需求;
b)引领道路使用者注意力;
c)传递明确、简洁的信息;
d)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遵从度;
e)给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应提供充足的时间。
这不仅仅是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是整个交通控制设施的设置原则,在后续《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中也将添加这个原则。
本次修订中有增加、删减、修改标志,主要有如下内容:
在标志制作方面,其中一条增加标志板缝隙的规定:可留不大于10cm的缝隙,但应注意缝隙不宜留在文字、图案等上,并应避免背光环境下影响视认。也可采用其他便于运输、安装但不影响标志视认的措施。这一规定可将一大块标志牌拆分为若干小块标志牌,再进行运输、安装,这将显著降低标志牌的运输安装成本,或某些信息简单的大牌只需改为一两块小牌就可以满足,那么在材料数量上也可以降低成本。还有对于可变信息标志的规定,无需根据交通、道路、气象等状况的发化而显示可变信息时,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屏应关闭,这是为了避免驾驶员受无关信息干扰,而且若可变信息牌一直显示无关信息,当需要显示重要信息时,其可信度会大大降低,故增加这个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规范修订团队是在化繁为简,没有因为修订增加过多繁杂的内容,反而将以前不合理的、不需要的内容给做了简化,体现了规范修订的灵活性,我们也应该将其带到设计中来。
除以上标志变化外,本次修订对指路标志信息也进行了细节的打磨,明确了很多在以前模棱两可的内容,并以专业团队的研究结论和现实案例详细解释了指路标志信息相关规定的原因,证明本次修订是具有合理性的,是适应道路设施发展情况的。
四、总结
本次宣贯培训课程内容详实,学习人员认为本次修订是结合国内外交通设施情况和严谨的科学研究、并充分考虑到我国人民驾驶习惯进行编制的。在讲解过程中,主编人员以多个实际案例向大家阐明各种观点,通过详细介绍各个标志、各种规定的来龙去脉,使人理解其发挥的作用,理解其设置的时机、位置。抓住“符合人的能力”这一根本原则,对设计内容去粗取精,是提高设计成果的经济性、多样性的有效措施。
通过本次培训,使我们及时了解《规范》的大小改动,理解规范编制的思路历程,并可将其带入设计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我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