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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扫黑除恶基础知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
- 分类:院内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20 11:35
掌握扫黑除恶基础知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
- 分类:院内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20 11:35
一、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四、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五、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六、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七、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一个方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占破坏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八、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九、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以下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一)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二)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四)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五)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六)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七)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九)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十)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来源: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口袋书(第二版))